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简介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11-17 11:08:18

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简介


一、思政课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具体安排

(一)必修课:1、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(简称德法)、2、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(简称概论)、3、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》(简称马中化)、4、《形势与政策》)这4门课作为必修课。前三门课计划在1—2学期学习完成。《形势与政策》计划在1—4学期学习完成。

(二)选修课中的必修课:“四史”如《中国共产党简史》、《新中国史》、《改革开放史》、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》(简称纲要),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》(简称原理)这5门课程作为选修课,以专题讲座形式,1-4学期在规定选课学期范围内,每学期均有开课安排。

(三)思想政治理论课《社会实践》(简称社会实践)课程为教育部要求必须开设的思政类社会实践课程,共1.5学分,属于概论课的实践学时。在第2学期期末、第4学期期末对大二全体学生进行统一培训后,利用暑假开展两次社会实践。同学们必须参加社会实践相关的讲座培训,并根据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形式参与社会实践。讲座考勤和实践报告成绩作为获得课程学分依据。

(四)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《关于推广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”精品思政课程的通知》,要求各高校将该课程设为指定选修课,在大一完成。我校已从2020年9月开始,在全校开设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》(简称“使命担当”)这门课程。

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,从2021级开始开设《四史系列课程》(简称“四史”),1.5个学分,作为选修课中的必修课,以专题讲座课的形式予以安排。

二、根据教育部最新要求,经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通过,从2021级起,思政课的学分学时有所调整,具体如下:

思政课程时间及对应学分

课程名

可修读学期

学分

德法

第1--2学期

3—4

概论

第1--2学期

3—4

形势与政策

第1--4学期

1.5

使命担当

第1-2学期

1.5

《四史》

第1-2学期

2

社会实践

第2学期暑假

1

选修课《纲要》

第1--4学期

1

选修课《原理》

第1--4学期

1

备注:1、原则上先修完“德法”和“使命担当”,再修“概论和“行策”。2、社会实践(暑期社会实践)作为概论课的课外实践课。3、“四史”课程、原理、纲要课程作为专题选修课从2021级开始在第1—4学期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