​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举办教师教学基本功初赛活动的实施方案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10-09 16:29:19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关于举办教师教学基本功初赛活动的实施方案

(2023年10月9日)

为贯彻落实学校《关于举办2023年学校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》精神与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教学能力、教学水平和信息技术素养,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,结合实际,特制定本单位初赛活动方案。

一、成立教师教学基本功初赛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学院院长

小组成员:教研室主任、骨干教师

二、参赛条件

参赛教师应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专任教师,且独立完成过参赛课程(必修课)的教学任务。

三、参赛项目

  1. 教案比赛必修课一课时内容,按学校教案标准模板制作。

  2. 课件比赛必修课一课时内容,制作软件不限。

  3. 微课比赛:必修课内容,不超过15分钟,使用媒体不限。

    四、初赛活动组织和时间安排

    第一阶段(10月10——1110日)

    1、10月10日,院长主持召开个教研室主任会议。学习领会教务处《通知》精神和要求。

    2、部署10月11日至10月18日各教研室教师全员动员、参赛选项、参赛准备等相关事宜。

    3、研究确定参赛项目安排如下:

    (1)马克思主义学院概论教研室准备教案项目比赛;

    (2)马克思主义学院德法教研室准备课件项目比赛;

    (3)微课项目由教师自选,且自愿参赛。

    4、初赛选拔时间安排

    1)各教研室11月5日前完成初赛选拔参赛选手工作;

    2)由初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委,进行评比选拔,推荐教师参赛。

    5、初赛后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的教师名额:教案、课件比赛微课比赛一名

    第二阶段(11月11日—11月17日

    1、学院初赛领导小组和骨干教师分配任务,指导参赛教师继续完善参赛作品。

    2、参赛作品要符合目标与学情、内容与策略、实施与成效、教学素养和特色创新的评分标准,做到精益求精,展示出参赛教师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优良的教风学风,力争参赛取得好成绩。

    3、学院1117日前将参加学校决赛的推荐教师参赛作品上报教务处。上报作品由参赛教师和教学秘书负责报送。